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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的作用是什麽?

保險是:

①安全可靠;後來擴展成壹種保障機制,是規劃人生財務的工具。它是市場經濟條件下風險管理的基本手段,是金融體系和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分支。

是指投保人按照合同約定向保險人支付保險費,保險人在被保險人身故、患殘疾、疾病或達到合同約定的年齡、期限時,對合同約定的可能發生的意外事故造成的財產損失承擔賠償責任的商業保險行為。

(三)分擔事故損失的財務安排;從法律上看,保險是壹種契約行為,是壹方同意賠償另壹方損失的契約安排;從社會角度看,保險是社會經濟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生產和社會生活的“微妙穩定器”;從風險管理的角度來看,保險是風險管理的壹種方法。

保險的好處:

(1)買保險主要是為了規避風險,也就是花少量的保險費避免大的經濟損失。由於各種因素的影響,我國汽車每年的事故率在20%左右。所以,買車上保險是明智的選擇。第壹,可以保護妳的車不受損失;二是還可以防止人們在不小心給他人造成損失的情況下,及時支付經濟補償金;第三,只要參加保險,就可以相應享受很多保險服務,比如及時幫助處理交通事故,以及壹定範圍內免費道路救援等很多服務。

2買保險就是轉移自己的風險,接受風險的機構就是保險公司。保險公司接受風險轉移,是因為可保風險還是有規律可循的。保險公司在集中大量風險後,利用概率論、大數定律等數學方法預測風險概率和保險損失概率。通過研究風險的偶然性,可以發現其必然性,把握風險發生發展的規律,變偶然性為必然性,變不確定性為固定性,為很多有危險顧慮的人提供保險保障。

(3)轉移風險不是災難事故真的離開投保人,而是保險人借助大家的財力,向因災難受損的投保人補償經濟損失,為他排憂解難。自然災害和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壹般是巨大的,是受災個人無法應對和承受的。保險人以收取保險費和賠付的形式,將少數人的巨額損失分攤給眾多被保險人,使個人難以承受的損失變成大多數人可以承受的損失,實際上是將損失平均分攤給風險相同的投保人。保險費是生活成本,其實就是在所有消費者中分擔損失。這種平均分擔損失的方法只是平均了損失,並沒有減少損失。因為,從整個社會來看,“平均損失還是損失”,保險費的支出會從商品價格中得到補償,所以保險只有分擔損失的功能,而沒有減少損失的功能。

保險的缺點:

1.投資時間長,可能長達二三十年甚至更久。

2.收益率太低,甚至比銀行還不如。

如果前三年交不起保費,可能會血本無歸。

如果繼續交保費,可能要承受二三十年的經濟壓力。

買壹點沒意思,但是太多買不起。

如果需要借錢,可以自己找保險公司借,但是要付利息。

延伸閱讀:如何買保險,哪個好,教妳如何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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