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簽勞動合同違法嗎?
不簽勞動合同入職是違法的。未簽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1個月不滿1年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應當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每月向勞動者支付二倍的工資。
二、單位不與員工簽訂合同的處罰是什麽?
1,付雙薪。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壹個月不滿壹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2.不可能規定勞動者的試用期。如果用人單位不簽訂勞動合同,新招聘的員工很難約定試用期,直接招聘,不僅會增加試用期的費用,還容易帶來用工風險。
3.很難穩定員工和技術人員。如果用人單位不簽訂勞動合同,員工可以離職,不必提前壹個月做離職報告,法律不會追究其責任。技術人員也是如此。如果用人單位和技術人員不簽訂勞動合同,不僅可以離職,而且不承擔培訓費用。
4.保護商業秘密很難。每個企業或多或少都有商業秘密。不簽訂勞動合同,就無法通過勞動合同添加條款,也難以保護企業的商業秘密。
5.很難限制競爭。企業要限制勞動者競爭,主要針對高技能人才。不簽訂勞動合同,通過勞動合同限制勞動者競爭是不可能的,采取其他方法也很難取得效果。
3.單位不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是多少?
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和雙倍工資:經濟補償金以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為基數,每滿壹年支付勞動者壹個月的工資(六個月不滿壹年的支付壹個月,不滿六個月的支付半個月)。無勞動合同的雙薪從員工入職的第二個月開始,按照月工資標準的兩倍計算(最長計算時間不超過12個月),扣除期間公司支付的工資。
入職要簽勞動合同。不簽勞動合同不僅會讓我們的社保不完善,還會讓公司按照法律規定支付勞動者雙倍工資。如果雙方不能就賠償達成壹致,可以向當地勞動局申請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