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商業險保單丟失後,如果需要補單,需要先掛失,把報紙上報道的信息剪下來帶到保險公司後,再補商業險保單。
擴展數據:
與保險單相關的註意事項:
1.收到保險單後,檢查以下文件是否可用:
(1)原保單
(2)保險條款
(3)保險費的正式收據
(4)變更通知/危險通知
(5)現金價值表。如有,保險人應在投保單上簽字,並填寫保單號和簽收日期。
2.支票
對原始保單和保險費收據上的所有項目都要逐壹核對,如有錯誤,要及時通知保險公司和業務員改正。
3.重新考慮
從收到保單之日起的十天稱為冷靜期或猶豫期,允許投保人“反悔”。因此,我們應該花時間仔細閱讀和研究保險條款,並特別註意保險期限和保險責任。如取消保險,投保人應書面提出,可由業務員或直接(郵寄)送達。保險公司會無息退還保費,保險合同無效。
4.提出
有些保險,比如壽險,要經營十幾年、幾十年,甚至壹輩子,所以最好寫下關於保單的重要信息(如公司名稱、險種、保單生效日期、交費日期、保費金額、業務員姓名及聯系電話、保險公司地址及電話等。)以備急用。
5.監護
保單及相關文件、票據壹定要妥善保管,註意防水、防潮、防火、防蛀。最好把它們放在塑料文件夾裏,然後存放在安全的地方。
6.重新發行
萬壹保險單丟失,要及時向保險公司掛失補辦,以免耽誤保險金的給付或賠償。
7.變化
如被保險人申請變更保單內容(如變更繳費方式、變更被保險人或受益人、變更身份證明、變更通訊地址或電話、增加保險金額等。),他要認真填寫變更申請表,並通過業務員或本人持保單寄送給保險公司,及時辦理相關事宜。
8、脫離危險
被保險人出險時,投保人應及時出險,詳細說明出險時間、地點、情況,並在規定期限內通過業務員或本人向保險公司寄(送)出險通知書,辦理理賠手續。
9.放棄
被保險人在保單生效滿兩年且繳納保險費滿兩年後可以申請退保。當保險公司按照現金價值表規定的金額支付退保金時,保單效力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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