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
壹是確保受傷人員得到及時救治。
事故發生後,首要任務是保證傷者的生命安全。立即撥打急救電話,並將傷者送往醫院救治。同時保留好所有與治療相關的費用單據,以備後續索賠。
第二,收集證據
在事故現場,應盡可能收集相關證據,如照片、視頻、事故證明等。這些證據將有助於後續的責任認定和賠償談判。此外,還要記錄事故的詳細情況,包括時間、地點、涉及人員、車輛信息等。
第三,聯系保險公司
雙方應立即通知各自的保險公司,並提供事故的相關證據和詳細信息。保險公司會對事故進行調查,按照責任比例進行賠償。在這個過程中,雙方都要積極配合保險公司的調查,保證賠償的順利進行。
第四,薪酬談判
保險公司完成事故調查後,雙方可以按照責任比例協商賠償。賠償範圍通常包括醫療費、誤工費和財產損失。雙方應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通過合理協商達成協議。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尋求法律解決。
動詞 (verb的縮寫)尋求法律幫助
在賠償協商過程中,如果遇到難以解決的問題,可以尋求律師或法律援助機構的幫助。專業的法律人士將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為雙方提供合理的法律咨詢和支持,幫助其維護合法權益。
總而言之:
當壹個人被車撞了五五次,首先要保證傷者得到及時救治,然後收集證據,聯系保險公司,協商賠償。在這個過程中,雙方要保持冷靜,遵循法律程序,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糾紛。如有困難,可尋求法律幫助維護自身權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76條規定: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保險公司應當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壹)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壹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的過錯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壹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壹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壹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10%的賠償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
第16條規定: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治療康復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人生活輔助器具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支付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