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電話報警註意事項
1,趕緊報警。遇到需要報警的事情,要趕緊就近撥打110報警,越早報警越安全。
2.聽到警察接電話後,要保持冷靜,根據警察的提示,說明報警求助的基本情況;現場的原始狀態;是否采取了措施;罪犯或可疑人員的數量、特征、攜帶物品及逃跑方向。
3.報警時,實事求是,如實反映情況,以便值班民警作出準確判斷,采取應急措施適應。因為警方會根據報警內容的性質和程度,從不同區域、不同警種調動警力,如果報警內容與實際情況有出入,必然會影響警情的處理。
4.報警人應報出自己的姓名、住址或工作單位,並說明報警時使用的電話號碼,以便報警臺與報警人聯系。如果報警臺有必要對報警進行保密,報警臺將采取保密措施,有效保護報警人的安全。
5.警察應該盡力提供報警的準確位置。對於不熟悉的地方,可以通過觀察公交站牌或者周圍的典型建築,為警察提供壹個參考。同時,應提供報警人的位置、姓名和聯系方式。
6、報警後請不要離開現場,在現場附近等待,註意警察的到來並主動聯系。在等待民警到來的過程中,如有新情況,應立即撥打110,以便民警酌情處理。
7、不要報警,虛驚壹場。亂報警會影響其他公民報警,妨礙公安人員執行公務。虛警是阻礙公安機關執行公務的行為,要根據情節輕重和造成的後果追究責任。市民要幫助教育孩子不要撥打110。
二、立案流程是怎樣的?
1.人民群眾遇到不法侵害或發現違法犯罪線索時,應及時向公安機關舉報。報案時,帶上身份證和相關線索材料。
2.壹般情況下,警察要麽讓妳寫舉報材料,要麽給妳做詢問筆錄,派出所的同誌會登記舉報,接受證據材料。公安機關接到報警信息後,依法應當出具報案回執。報警時,報案人應如實提供相關信息,以便警方正確判案。至於案件性質,立案偵查,由派出所決定。
3、根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對申訴人的案件,決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機關應當制作《不予立案通知書》,在三日內送達申訴人。申訴人對不立案決定不服的,可以申請復議。
4、公安機關應當及時審查舉報材料,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明顯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不予立案。
3.民事案件的立案條件是什麽?
1.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2.有明確的被告;
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的管轄範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九條盜竊、詐騙、搶奪、搶劫、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壞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