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面對言語傷害和責罵,如果妳帶頭打對方,雖然沒有傷到它的要害,但也不是自衛。因為正當防衛的定義是,當人身、財產安全受到嚴重侵害或者損害時,為制止這種侵害的繼續而作出的停止行為,屬於正當防衛。因正當防衛造成損害的,不承擔責任。正當防衛超過必要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的,正當防衛人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民法上的正當防衛和刑法上的正當防衛是有區別的。在刑法中,正當防衛是對侵害人的正當反擊,而在民法中,正當防衛可以是對他人財產的反擊。刑法和民法對正當防衛的責任和後果是不同的。正當防衛本身是合法的,所以即使給侵權人造成損害,也不必承擔賠償責任。但是,如果辯護人錯誤地認為存在正當防衛或者防衛超過必要限度,防衛過當,應當承擔民事責任,比如侵權責任。這裏的適當性是指只對超過防衛限度的行為所造成的損害承擔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條* * *為了保護國家利益、公共* *、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停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對嚴重危害人身安全的行兇、殺人、搶劫、強奸、綁架等暴力犯罪采取防衛行動,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