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離婚的夫妻離婚的原因有兩個。1是三觀不合,兩個人無法融入婚姻生活,才會提出離婚。但是兩個人在提出離婚的過程中,發現兩個人的婚姻成本過高,比如房子裏夫妻的婚後財產怎麽分配,怎麽分配?有壹個孩子。誰來撫養這個孩子?贍養費誰來承擔?這些都涉及到權利和責任,義務和個人利益。有時候我們並沒有那麽多的相關法律知識,這時候聘請律師或者咨詢律師是最好的選擇。
個人感覺如果是協議離婚,如果雙方可以協商條件,並且雙方對給出的條件都滿意,那麽就不需要聘請或者咨詢律師。但是在壹些關鍵問題上,在原則性問題上誰也不願意讓步,雙方僵持不下,所以這個時候就要先咨詢律師。因為畢竟民法典剛剛出臺,有很多關於婚姻的最新解釋,我們普通人並不清楚。即使是專業的法律人員也會需要壹段時間來掌握,所以非常有必要聽聽專業人士對離婚的意見,不會損害我們的個人利益。
這只是意味著普通人離婚會遇到問題。我們在新聞、電視和電影、電視劇中看到的超級富豪如果離婚,肯定會咨詢他們的律師,甚至他們會有自己的私人律師,壹直在為他們出謀劃策。就是要未雨綢繆,因為這些人的財產可以說是天文數字。離婚不僅僅是感情破裂的問題,而是壹次資產重組。在這種大規模的資產重組、並購和去中心化中,如果沒有專業律師的參與,是非常危險的行為。
還是那句話,如果雙方可以協議離婚,最好不要打官司,但是個人利益受到侵害。我們只能在被傷害、撫養權等關鍵原則問題上咨詢律師,做好離婚訴訟的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