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早抓小,動不動就埋怨。沒有規則,方圓。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紀委和各級紀檢機關堅持全面從嚴治黨,把紀律和規矩擺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抓早抓小,從嚴的角度查處違紀問題,取得了明顯成效。同時也要看到,由於習慣積習較深,黨員中仍有少數幹部在工作作風上沾染不良習氣,無視規矩紀律。如果不從小事做起,壹個個解決具體問題,剎住不正之風任其發展,養好遺毒,全面從嚴治黨就會成為壹句空話。這不僅是對黨的事業的不負責任,也是對幹部的不負責任。“如果妳不擔心微觀,妳會有很大的麻煩;不防其小,終失大德。”實踐證明,絕大多數黨員幹部由於不守規矩,無視紀律,走上了違法犯罪的道路。主觀上講,原因之壹是黨員幹部自身的規矩意識和紀律意識淡薄;客觀地說,由於沒有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把紀律和規矩立起來、嚴起來,導致黨員幹部的壹些小毛病、小錯誤得不到及時提醒和糾正,逐漸演變成大問題、大錯誤,最終滑向腐敗的泥潭,是另壹個不可忽視的重要原因。作為黨的紀檢機關,既要解決“不敢腐”的問題,也要解決“不想腐”的問題。既要慎之又慎之又慎之又慎,註重細節,防止延誤,早管早管,小管多管,防患於未然。通過抓早抓小,嚴明紀律,促使黨員幹部遠離紀律和規矩的紅線。
抓早抓小貴在真正的紀律和規矩面前“零容忍”。對紀律和規矩是區別對待還是壹視同仁,對“細枝節”是固守還是放任,這是管黨治黨的重大原則問題。在紀律和規矩面前“零容忍”,意味著少數問題嚴重的幹部在紀律審查工作中不能幸免,其他違紀問題也不能忽視。全面從嚴治黨不能簡單理解為只查處問題嚴重的幹部。只要他們違反紀律,就必須及時審查和處理。該處分的處分,該組織處理的處理,讓紀律真正成為剛性約束。要糾正紀檢機關不正確的政績觀。要摒棄“辦案要辦大案”、“輕微違紀可以先放壹放”的錯誤觀念,避免“只見樹木不見森林”,損害黨紀的嚴肅性。我們應該擺脫這樣的誤解,即我們習慣於小錯誤和小問題。黨員中有些幹部認為,吃吃喝喝是小毛病,小問題,無關大局,無傷大雅。他們甚至習慣用“潛規則”做事,但他們並不這麽認為。紀檢機關就是盯著這些別人不以為然、想當然的“小事”,嚴守紀律,時刻給黨員幹部敲響警鐘。要摒棄不影響大局,不再犯的錯誤做法。紀檢機關不應以法律底線為最高標準,不應僅僅因為不守規矩、不守紀律的黨員幹部的小過錯、小錯誤尚未構成違法犯罪,就做出下壹個表率,將其擱置壹旁,不予追究、不予追究,以至於最終養出壹個遺產,讓“好同誌”變成“階下囚”。
"未雨綢繆,渴了挖口井,不失為明智之舉。"嚴格的紀律要抓早抓小。對黨員幹部中出現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要及時教育引導,防患於未然。在日常工作中,要做到三令五申,嚴明紀律,增強幹部的紀律意識。要嚴明紀律,動不動就心虛,抓早抓小,讓紀律和規矩成為不可觸碰的底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