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歲的蓮蓮是北京郊區壹個農村的女孩。五歲時被母親逼迫賣淫,導致多次被強奸,直到12歲。有時候她媽幫別人強奸蓮花,她爸不但不管,還經常把蓮花送到罪犯家裏。2003年5月案發後,包括連連母親在內的4名犯罪嫌疑人被捕,9月連連母親被判無期徒刑。他父親逃走了,我也不知道這個消息。事發後,蓮蓮被當地有關部門暫時接到養老院居住。
北京海澱區兩個小女孩的父親因搶劫打架被判無期徒刑。她媽媽因為吸毒被判勞教。三歲的時候,他們被街道撫養長大,後來他們的女兒被母親指示帶回。幾天後,他們偷偷把孩子推到壹個親戚家門口,跑了。這兩個孩子後來被送到順義兒童村。
上述兩個案件都涉及到犯人子女的監護權問題。還有壹些孩子和他們壹樣的困境或者沒有他們幸運,無人照顧。可以說,我國法律對服刑人員子女權益的保護還是空白。法律法規中關於罪犯子女的規定只體現在監獄法中,即監獄法第十九條:罪犯不得隨子女在監獄服刑。
罪犯子女的權益保護問題越來越突出,引起了社會的關註。他們要麽因為父母服刑而無人監管,要麽因為經濟壓力而面臨輟學,有的跟隨父母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筆者認為,保護服刑人員子女的權益刻不容緩。保護他們的權益不僅是確保他們健康成長、避免任何歧視、防止他們犯罪的基礎和關鍵,也有利於維護社會的穩定和發展。本文主要對服刑人員子女的監護和教育等常見問題進行探討,希望引起人們對服刑人員子女權益保護的重視,關註服刑人員子女的健康成長。
第二,保護罪犯未成年子女的必要性。
(壹)有利於晨間家長ICll矯正。
罪犯服刑後面臨著來自家庭、社會、監獄等各方面的壓力,心理變得更加復雜和不穩定。對於大多數罪犯來說,家庭是他們在監獄改造的重要精神支柱,子女成為他們未來的希望。他們希望他們的孩子不會因為他們的入獄而受到不良影響,希望他們的孩子受到關愛而不會受到歧視,希望他們的孩子能夠正常地生活和學習。在服刑人員的情感調查中,86.8%的人覺得對不起孩子,13.2%的人覺得無所謂。其中,68%的人希望自己的孩子不被歧視,32%的人希望自己的孩子被關愛,只有11.7%的人不在乎,31.3%的人希望自己的孩子有個好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