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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是不可取的。遇到家庭暴力,要學會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及時報警求助。

遇到家暴怎麽辦?

1。社會救助:受害人有權對家庭暴力或者家庭成員虐待行為提出請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及其所在地應當予以勸阻和調解。

2。民事救濟:根據《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受害人可以在離婚訴訟中向加害人主張損害賠償,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

3。刑事處罰:家庭暴力構成犯罪的,如故意傷害、虐待、強奸等,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處罰。公安機關應當立案偵查,人民檢察院應當依法提起公訴。

4。行政處罰:受害人有權對正在實施的家庭暴力提出請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應當予以勸阻;公安機關應當予以制止。

《婚姻法》第四十三條第二款規定“對正在實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權提出請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應當予以勸阻;公安機關應當予以制止。”這是壹項正在實施的針對家庭受害者的救濟措施。

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家庭成員,受害人提出請求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治安管理處罰的法律規定予以行政處罰。根據《婚姻法》第四十三條和《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規定,被害人要求依法處理的,公安機關才能受理,被害人不要求公安機關處理的,公安機關不予處理。

如何解決父母虐待孩子的問題

被虐待的孩子要及時報警,如果孩子被虐待,公安機關可以對虐待者進行處罰。虐待兒童情節惡劣的,涉嫌虐待罪,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本罪的主體是特殊主體,必須是同壹家庭的成員,並且他們之間存在壹定的親屬關系或贍養關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60條

虐待家庭成員,情節惡劣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壹款之罪,除被害人不能告訴,或者因受脅迫、恐嚇而不能告訴的以外,只有告訴的,才予以處理。

希望以上內容能幫到妳。如有疑問,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

婚姻法

第四十三條?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家庭成員的,受害人有權提出請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及其所在單位應當予以勸阻和調解。

受害人有權對正在實施的家庭暴力提出請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應當予以勸阻;公安機關應當予以制止。

受害人提出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家庭成員請求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行政處罰。

第四十四條?遺棄被害人有權提出遺棄家庭成員的請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及其所在單位應當予以勸阻和調解。

被害人提出遺棄家庭成員請求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判決支付撫養費、贍養費、扶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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