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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北大吳在《壯誌淩雲》中殺母案?

案發6年後,備受關註的“北大學生吳弒母案”今天宣判。

2021年8月26日上午,福建省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被告人吳故意殺人、詐騙、買賣身份證件壹案進行壹審公開宣判。被告人吳犯故意殺人罪、詐騙罪、買賣身份證件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10.3萬元。

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吳悲觀厭世,有自殺念頭。父親去世後,他認為母親謝的生活已經失去了意義。2015上半年,他產生了殺害謝的想法,並在網上購買了作案工具。2065438年7月10日17時許,吳趁謝回家換鞋之際,用啞鈴棒猛砸謝頭部、面部,對其死亡表示感謝,並在屍體上放置床單、塑料薄膜等覆蓋物75層,以及冰箱內的活性炭袋、除臭劑等。後吳向親友隱瞞謝已遇害的真相,虛構謝陪同其出國交流學習,騙取親友654.38+0.44萬元,以生活費、學費、經濟證明等為由揮霍。為了避免被發現,吳購買了65,438+00多份身份證件來隱藏自己的身份。

法院認為,被告人吳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隱瞞真相,捏造事實騙取他人錢財,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為逃避刑事處罰,購買身份證件,已構成買賣身份證件罪,依法應予懲處。吳犯故意殺人罪。經過長時間的預謀和策劃,其主觀惡性極深,犯罪手段殘忍。吳弒母,是嚴重違反家庭倫理,踐踏人類社會正常感情的行為,社會影響極其惡劣,罪行極其嚴重。雖然到案後如實供述犯罪事實,但不足以對其從輕處罰。遂作出上述判決。

吳案時間線

10月7日,吳出生了。

2010,吳的父親因肝癌去世。

吳資料圖

2012,吳考入北京大學,就讀於經濟學院。

吳學校活動照片

2015上半年,吳產生了殺害母親謝的念頭,並在網上購買了刀具等作案工具。

7月15、10日,吳在福州市晉安區桂山路某中學宿舍的家中將謝(48歲)殺害。

2065438年7月31日,吳離開福州,後以謊稱謝陪同其赴美交流學習為由,騙取7名親友144萬元,並偽造其母親辭職信向公司提出辭職。

2016年2月5日,吳給舅舅發信息,說自己和母親從美國回來,將於2月6日到達福建莆田高鐵站,希望舅舅帶他們回家過年。6日,他叔叔沒有接待任何人,家裏親戚產生懷疑,報了案。

2016 2月14日,警察進入謝的家,發現了謝的屍體。

2016年3月3日,警方發現吳有重大作案嫌疑,發布懸賞通告。

吳被監控攝像頭拍下。

2065438+2006年2月,河南某ATM機監控拍到吳取款。

2016年5月,河南商丘警方幫忙發布懸賞通告,稱吳可能潛逃河南。

4月21,2065438,吳在重慶江北機場被抓獲,在其身上搜出其通過網絡購買的身份證,證實其在國內活動三年多。

2019年5月27日,福建省福州市晉安區檢察院以涉嫌故意殺人罪、詐騙罪、買賣身份證件罪對吳作出批準逮捕決定。

2020年2月24日,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壹審公開開庭審理了被告人吳故意殺人、詐騙、買賣身份證件壹案。

2021年8月26日,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壹審宣判,被告人吳犯故意殺人罪、詐騙罪、買賣身份證件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10.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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