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提高審計人員的綜合素質,增強風險防範意識。審計人員的素質直接影響審計工作的質量。審計部門壹方面要吸收復合型人才,擴大審計隊伍,同時更加註重現有審計人員的知識更新。加強政治學習,提高全體審計人員的政治素質,從政治上防範審計風險;認真學習國家和地區新頒布的壹系列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和制度,組織討論,提高宏觀思維能力,提高分析判斷能力;通過多媒體網絡、遠程教育、案例教學、模擬審計實驗等方式定期組織業務培訓,加強業務培訓,提高審計人員的專業水平,增強風險防範意識。
規範審計程序,防範審計風險。審計和監督活動是壹整套程序。從確定項目計劃、送達審計通知書、審計取證、征求被審計單位意見、出具正式審計報告,都應嚴格執行審計程序,不得忽視或違反程序。同時,也要做好審前調查工作,通過審前調查掌握被審計單位的基本情況,預測潛在的審計風險,防範審計風險。
第四,選擇合適的審計方法,減少審計錯誤。審計方法不當導致的風險占所有審計風險的絕對比例。因此,審計方法的選擇是克服風險的關鍵壹步。審計的方法很多,從不同的角度來看,每種方法都有自己的特點,都能解決相應的問題。因此,為了盡可能地削弱審計風險,審計人員應根據被審計單位的基本情況和被審計的問題選擇適當的方法。
客觀公正地進行審計評價,有效防範審計風險。客觀評價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客觀評價被審計單位的內部控制,既不高估也不低估內部控制;客觀評價審計證據,實事求是,真實可靠地獲取審計證據,特別是認真審閱關鍵問題和重要程序,確保準確;客觀公正地評價審計結果。由於審計範圍、審計時間、審計數據和審計手段的限制,不可能把賬內外的問題都查清楚。因此,對審計結果的評價應註意保持客觀性和審慎性,不依賴工作經驗和領導意圖做出結論,有效防範審計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