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惡意拖欠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直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如果債務人不還款,記得及時提起訴訟,因為有時間限制。超過此期限,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壹般這個時限是兩年。而且在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之前,需要收集他人惡意拖欠債務的全部證據,在提起訴訟時壹並帶到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將根據提供的證據作出判決,對應當償還的債務,將強制要求償還。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借款人應在約定期限內償還貸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借款人可以在還款期限屆滿前向貸款人申請展期。貸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債務應該還清。暫時無力償還的,經債權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定,可以由債務人分期償還。有能力償還而拒絕償還的,由人民法院強制償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條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償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五百壹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第五百三十八條債務人以放棄債權、放棄債權擔保、無償轉讓財產或者惡意延長到期債權的履行期限等方式無償處分財產權益,影響債權實現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