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如果孩子是成年人,壹切責任由孩子自己承擔。如果孩子不具備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就應該承擔責任,但壹般情況下,如果孩子已經成年,與父母無關,父母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如果子女成年,有經濟收入,能夠單獨承擔賠償責任,那麽作為其親屬就沒有賠償責任。如果其賠償能力不足,甚至沒有收入,作為其親屬,可以幫助當事人賠償其造成的經濟損失,即承擔先行賠付責任。如果是未成年人,由監護人依據相關法律承擔民事責任,相關法律尚未規定其他措施的。如果成年子女犯罪,應區分兩種情況:(1)當壹個人達到法定年齡,具有獨立駕駛能力時,成年子女受法律保護,同時也受法律限制,壹切違法行為必須自己承擔壹切法律責任。(2)當壹個人達到法定年齡,但不具備獨立駕駛能力,如精神病等嚴重疾病時,承擔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十八條成年人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能夠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16周歲以上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未成年人,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第十九條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但是,純有益的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可以獨立實施。
第二十條不滿八周歲的未成年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第二十壹條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前款規定適用於八周歲以上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未成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