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建築拆遷補償是如何規定的?商品房除補償正常的城市房屋外,還應補償壹次性停產停業損失和裝修費。各地對壹次性停產停業損失有不同的規定,裝修費用要由拆遷人協商。協商不成的,考核確定。第壹,商品房的界定應以房屋產權證上的權屬證明為準。二、城市房屋的補償按照建築面積、用途和區位確定。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規定,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向被征收人支付補償,包括: (壹)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二)因征收房屋引起的搬遷補償和臨時安置;(三)征收房屋造成損失的補償。市、縣兩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貼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貼和獎勵。對於停業損失和裝修費,各地會有不同的規定。裝修費用由拆遷人與被拆遷人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應當評估確定。第三,如果對評價不滿意,可以提出復查評價。第十九條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於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征收房屋的價值應當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征收評估方法評估確定。對評估確定的被征收房屋價值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申請復核評估。對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鑒定。房屋征收評估辦法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制定,制定過程中應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法律客觀性: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給予被征收人的補償包括: (壹)被征收房屋的價值補償;(二)因征收房屋引起的搬遷補償和臨時安置;(三)征收房屋造成損失的補償。市、縣兩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貼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貼和獎勵。第十八條征收個人住房,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優先給予住房保障。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