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法制宣傳的“指導員”。以法律六進為依托,在寬、細、活、實上下功夫,高度重視法治文化的滲透、引導和感召,營造全社會尊法守法的良好氛圍。今年以來,學生、企事業單位職工、城鄉居民投身普法學習,基本實現了“三個壹”:壹鎮壹個法律咨詢站、壹村壹名法律專家、每戶壹份法制宣傳資料。
做好人民調解的“救火隊員”。繼續加大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力度,堅決防止各類矛盾相互疊加、交叉傳染、蔓延升級,最大限度預防和減少社會矛盾的發生,堅持抓早抓小、就地解決小,堅持和發揚“楓橋經驗”,不斷完善大調解制度,充分發揮各級人民調解組織的便民功能,最大限度把矛盾糾紛解決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
做好社保“輔導員”幫扶工作。在工作中,要從完善管理制度、規範工作程序、創新社會矯正和助人為樂手段入手,積極探索社區矯正安置的有效途徑,努力提高教育改造質量,讓刑滿釋放人員有機會、有希望、有尊嚴地融入社會,確保矯正人員不失控、不漏控、不重新犯罪。
做好法律援助“醫務人員”。降低法律援助案件受理門檻,拓寬弱勢群體法律援助綠色通道,提升法律援助服務水平,提高法律援助公眾知曉率。目前,法律援助實現了零差錯、零事故、零投訴,辦理法律援助事務377件,法律援助案件184件,為當事人、企事業單位挽回經濟損失9000多萬。
只有做好指導員、消防員、輔導員、醫護人員四個角色,走出司法為民、司法為民的新路子,才能更好地建設平安和諧法治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