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股協議實際上是壹份合同。它和其他合同壹樣,是平等當事人意誌的表達。在不違反法律的前提下,持股協議加蓋投資人個人簽名或印章的有效。生效不同於生效,生效的條件或時間也可以附在股份合作協議上,生效條件達到時生效,或者生效時間到了才生效。
(1)雙方的基本信息和身份信息。
(壹)各方的出資比例或者數額以及出資方式;
(2)合夥期間各方業務事項及責任的約定。
(二)損益的分配方式或比例。
(三)當事人退夥的協議。
(四)當事人轉讓出資或者股份的約定。
(五)違約責任的約定。
(六)根據實際需要達成的其他協議。
兩個人在同壹個公司合資,但只有壹個人可以和公司簽約。怎麽做才能保護對方的權益?
二、什麽是持股?
股權是指公司成立後,股東權利的原始取得。只要是公司壹方有必要增加股東人數,且投資方有入股投資的意向,壹旦雙方達成協議,就成為股東。雖然入股是通過合同進行的,但並不是私下約定的合同關系(沒有法律保護)。必須按照相關法律和公司章程辦理。新股東在入股前也要對公司的債務負責。
第三,持股的法律風險
(1)股權持有協議可能被拒絕。
法律原則上承認股權持有協議的有效性。
(2)實際出資人可能無法向公司主張權益。
《公司法》規定,記載於股東名冊的股東可以主張依據股東名冊行使權利。
實際出資人只能通過持有主張權益,而不能直接對公司主張權益。
(3)實際投資者的權益可能受到損害。
實際出資人的股份登記在名義股東名下,在法律上會被視為名義股東的財產,名義股東(代理持有人)可能違反委托協議,侵害股東權益。
本文介紹了“如何撰寫持股合同發揮法律作用”的內容,主要介紹如何撰寫持股合同發揮法律作用。另外還有持股的概念,法律風險,專業問題,需要專業人士來解決。對於入股的法律問題,建議找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