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經當地勞動能力判斷委員會判斷,已經具備病退條件,能夠解決病退問題的;
2.如果是殘聯判定,需要向當地勞動能力判定委員會申請二次判定。達到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標準(四級)的,符合退休條件。如果達不到,需要60歲才能退休。
壹般退休年齡如下:
1,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0周歲,累計工齡滿十年;
2、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累計工齡滿十年,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作業的;
3、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累計工齡滿十年,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應準予退休;
4.獲得全國勞動英雄、勞動模範稱號,退休時仍保持榮譽的職工;省、市、自治區革命委員會認為對革命和建設有特殊貢獻的工人;
5、軍級以上單位授予戰鬥英雄稱號的復員和轉業軍人,在退休時仍保持其榮譽的,其退休費可酌情高於本辦法規定的標準的5%至15%,但退休費提高後的標準不得超過本人原標準工資。
綜上所述,殘疾人可以根據自己的身體狀況和工作能力選擇自己的退休時間,提前或推遲退休。具體時間需要和他們單位協商確認。此外,殘疾人退休後可以享受相應的福利待遇和社會保障。
法律依據: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第壹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黨政機關和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應當退休。
(壹)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這壹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致殘,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