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碼點餐是數字經濟時代的消費模式之壹。既能讓消費者關註微信官方賬號,又能讓商家更好的留住客戶,可謂雙贏。但由於這種消費模式涉及到消費者個人信息的收集和處理,也需要商家尊重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才能真正實現雙贏。如果商家執意關註微信官方賬號,必然會踩到法律紅線,面臨法律責任。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九條規定,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也就是說,消費者有權根據自己的需求、意圖和興趣選擇自己滿意的商品或服務。商家為了掃碼點餐,強行綁定點餐和關註微信官方賬號,直接剝奪了消費者自主選擇消費方式的權利。
事實上,消費者不喜歡在餐飲消費中強制掃碼,主要是擔心這樣會對個人信息造成安全威脅。這是因為在掃碼過程中,商家會借此獲取消費者姓名、通訊錄、微信頭像、昵稱、地區、性別等敏感個人信息。如果商家處理不當,必然會對消費者的個人信息造成安全隱患。根據《個人信息保護法》的規定,個人信息的處理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和誠實信用的原則,不得以誤導、欺詐、脅迫等方式處理個人信息。法律禁止商家通過強制關註微信官方賬號獲取消費者個人信息,這是《個人信息保護法》所禁止的。
不可否認,掃碼點餐的消費模式具有方便快捷的優勢,但這種消費模式的實施應當遵守不侵犯消費者個人信息的基本法治原則。現實中,很多商家在明知微信官方賬號可能面臨法律風險的情況下依然固執己見,主要是因為大多數消費者不願意依法嚴肅對待。這位四川德陽的消費者,面對商家強行關註微信官方賬號侵犯其個人信息的蠻橫行為,毅然拿起法律武器討說法,是法治意識覺醒的表現。法院依法支持了其訴訟請求,體現了保護消費者個人信息、促進數字技術向善應用的司法價值取向。
商家強制消費者掃碼點餐,法院判定構成侵權,也是法治課。消費者和商家應該通過這個案例來理解法治保護個人信息的深刻含義,相關部門也應該利用好這樣生動形象的案例進行法制宣傳,確保掃碼點餐能夠在不侵犯消費者個人信息的法治框架內得到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