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便於消費者識別品牌名稱,為創名牌奠定基礎。
(2)商標註冊證是商品獲準進入商場銷售的憑證。
(3)提高產品知名度,樹立品牌形象。
(4)商標註冊人擁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別人不敢抄襲,否則可以起訴他侵權,獲得經濟賠償。相反,如果別人先註冊,必然會失去自己精心策劃、苦心經營的市場。
(5)為申請馳名商標做準備。
(6)有助於打開國際市場。
(7)商標是壹種無形資產,其價格可以評估,其價值可以通過轉讓、許可或質押等方式實現。
(8)增強顧客對產品或服務的了解。
1.我國《商標法》規定,經商標局核準註冊的商標為註冊商標,商標註冊人享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因此,未註冊商標始終處於無權保護狀態,隨時可能因他人核準註冊相同或近似的商標而被禁止使用。所以,企業經營者要想穩定安全地使用商標,最好是註冊商標。
二、註冊商標對消費者的意義:
因為商標註冊經過壹定的法律程序後是穩定的,相對來說,生產經營者更註重產品質量,可以通過查詢信息來核實註冊商標的所有人。因此,消費者購買註冊商標的權益稍有保障。識別商標是否註冊,主要看商標旁邊是否有註冊標記。
三。企業註冊商標的好處:
1.註冊商標是取得商標專用權的前提,註冊商標可以受到法律保護。
2.商標是企業的無形資產,是消費者選擇產品或服務的依據。好的企業不僅需要好的產品和服務,還需要好的商標。無論是美國的可口可樂,還是中國的海爾,都是因為註冊了商標才可以受到法律保護。可口可樂和海爾即使壹夜之間傾家蕩產也能快速重建,靠的就是其商標形成的巨大無形資產,其商標的價值已經遠遠超過其有形資產的價值。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三條商標局核準註冊的商標為註冊商標,包括商品商標、服務商標、集體商標、證明商標;商標註冊人享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
本法所稱集體商標,是指以團體、協會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義註冊,供該組織成員在商業活動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該組織中的成員資格的標誌。
本法所稱證明商標,是指由具有監督商品或者服務能力的組織控制,由該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使用,證明該商品或者服務的產地、原料、制造方法、質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質的標記。
集體商標、證明商標註冊和管理的特殊事項,由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