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首先是為了方便房管局對房產交易進行實時監管。合同備案後,相關銷售信息會在房管局登記,不能隨意解決,也不能任意違約。應當按照買賣合同的規定執行;
2.對於開發商來說,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也是房屋正常銷售的壹個法律流程,也是房管局對開發商的壹種監管。買賣合同備案的時候有開發商的各種證明和聯系方式,以後遇到問題可以聯系或者起訴;
3.對於購房者來說,買賣合同備案後,就會有壹個法律保護的屏障。壹切都必須按照合同的權利和義務進行。違反合同或逃避責任將受到懲罰,或根據合同提出起訴。所以買賣合同備案後,就要履行自己的購買要求。
商品房預售合同備案程序如下:
1.申請:申請人提出申請,提供需要提交的申請材料。窗口受理人員會檢查材料是否齊全。不能辦理的,退回材料,出具退回通知書,將所有材料退回申請人。材料不齊全的,向申請人出具《補正通知書》,壹次性告知需要提交的材料。
2.受理:材料合法齊全的,受理窗口負責人向申請人出具回執,並將全部材料提交審批部門;
3.初審:審批部門經理對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填寫《商品房預售登記表》,提交材料給部門領導審核;
4.審核:審批部門負責人審核通過後,在《商品房預售登記表》上加蓋備案印章;
5.根據業主收據,領取加蓋備案章的《商品房預售登記表》。
綜上,未取得營業執照從事房地產開發經營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房地產開發經營活動,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
法律依據:
《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二十七條。
商品房銷售,當事人應當簽訂書面合同。合同應當明確建築面積和使用面積、價格、交付日期、質量要求、物業管理方式以及雙方違約責任。
第二十八條
房地產開發企業委托中介機構銷售商品房的,應當向中介機構出具委托書。中介機構銷售商品房時,應當向商品房購買人出示商品房的相關證明文件和商品房銷售委托書。
第二十九條
房地產開發項目轉讓和商品房銷售價格由當事人協商決定;但是,享受國家優惠政策的住宅價格實行政府指導價或者政府定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