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開發商在出售前將出售的房屋抵押,或者在出售給購房人後將房屋抵押給他人,在未告知購房人房屋已經抵押的情況下出售房屋。合同無效,購房人可以要求退房;
2.開發商缺乏有效證件和批文,導致合同無效;
3.房屋交付後,經核實房屋主體結構質量確實不合格的;
4.商品房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質量經檢測不合格的;
5、因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的;
6.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內建築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過3%的;
7.如不能按合同約定的日期交付房屋,經過3個月的合理期限,開發商仍無理由延期的,購房人可要求開發商解除合同並賠償損失;
8.由於開發商的原因,購房人無法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取得房產證。如果約定了這個條件,購房人可以要求退房。如果購房人入住多年拿不到產權證,購房人也可以要求退房;
9.開發商擅自改變房型、朝向、面積的,購房人可以要求開發商按照合同約定返還房屋;
10.購房人因開發商原因不能取得公積金貸款或辦理商業按揭貸款的,可按合同約定退房。
商品房質量鑒定方法如下:
1,雨天。有漏雨滲水的地方,可以壹覽無余;
2.看那個角落。墻面的光滑是顯而易見的。容易出現問題的角落是否光滑、開裂、有滲水;
3.看做工。每壹個接觸點,窗臺,角落,天花板等。,要看做工是否精細;
4.看窗外。打開窗戶,看看窗外的通風、采光、排氣是否有障礙;
5.看樓梯。如果是高層建築,在看電梯的同時,要註意樓梯(安全梯)是否通暢;
6.看看廚房和衛生間。因為水電氣系統都在這裏,是容易出問題的地方,要特別註意。
綜上所述,買房前壹定要請開發商出具《建築工程質量合格證》。如有必要,還可以查看出具證書的質監機構是否有資質。同時要和開發商明確建設部規定的保修期限和範圍,防患於未然。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九條。
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後,經核實房屋主體結構質量確實不合格,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並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