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明確,水資源稅將實行六項優惠:規定限額內的農業生產用水免征;從汙水處理中提取再生水免稅;除接入城市公共供水管網外,軍隊和武警部隊采取其他方式取水免稅;抽水蓄能發電取水免稅;北京2022年冬奧會場館(場館)建設、試運行、測試賽、冬奧會和殘奧會期間,對北京2022年冬奧會場館(場館)建設和運行使用的水資源免征應繳納的水資源稅;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減免稅情形。
法律依據:《北京市發改委關於調整居民水資源費和汙水處理費的通知》。
第壹條居民用水水資源費由1.10元/立方米調整為1.26元/立方米,上調0.16元/立方米。居民汙水處理費由0.90元/m3調整為1.04元/m3,上調0.14元/m3。水資源費和汙水處理費征收標準調整後,本市居民用水終端銷售價格由3.70元/立方米調整為4.00元/立方米(詳見附件)。
第二條為鼓勵使用再生水,再生水價格維持1.00元/m3不變,使用再生水免交水資源費和汙水處理費。
第三條市自來水集團應加快“壹戶壹表”改造,為下壹步實施居民生活用水階梯水價做好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