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安機關、檢察院限制當事人親友人身自由的,根據法律規定,傳喚或者強制傳喚壹般不得超過12小時,不得以連續傳喚或者強制傳喚的方式變相拘留。刑事拘留的,除三類妨礙偵查或者無法通知的情形外,應當在24小時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或者所在單位。
2.近親屬有知情權。無論是電話還是郵件形式的刑事拘留通知書,當事人的親友都可以向辦案人員了解涉嫌的罪名和看守所的位置。
3.如果妳被刑事拘留或者被逮捕,只有律師可以見妳。根據現有法律,家人或朋友不能會見犯罪嫌疑人,只有在他們出席法庭會議時。在此期間,僅委托律師進入看守所會見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律師可以進入看守所了解以下信息:委托人是否被刑訊逼供,是否被同監犯人欺淩或虐待,為其提供法律咨詢和幫助,了解涉及的罪名和案件相關情況,反饋家人朋友的關切和希望,以及他們在裏面的情況,代為獲得保釋,代為申訴或控告,等等。
欺詐的構成要素是:
1.客體要件:本罪的客體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限於國家、集體或者個人的財產,而不是騙取其他非法利益;其目標還應排除金融機構的貸款;因為刑法第193條已經專門規定了貸款詐騙罪;
2.客觀要件:本罪客觀上表現為采用詐騙方法,騙取大量公私財物;
(1)行為人實施詐騙;從形式上講,詐騙包括兩種類型,壹種是捏造事實,壹種是隱瞞真相,兩者本質上都是使受害人陷入錯誤認識的行為;
(2)欺詐使對方產生誤解;對對方的錯誤認識是行為人的欺詐行為造成的,即使對方存在壹定的判斷錯誤,也不妨礙欺詐行為的成立;
(3)詐騙罪要求被害人在陷入錯誤認識後進行財產處置;
(4)被害人以欺詐手段處分財產後,行為人取得財產,從而損害被害人財產的;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是犯罪;
3.主體要件:本罪的主體是壹般主體,凡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本罪;
4.主觀要件:主觀上,本罪是直接故意,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財物的目的。
綜上所述,如果妳已經被刑事拘留,就意味著妳已經涉嫌犯罪,但是詐騙罪根據情節輕重可能會有不同的處理結果。如果詐騙金額比較小,比如幾萬塊錢,這種情況下建議及時聯系家屬,讓家屬退還賠償金給受害人,取得受害人的諒解。這是因為社會危害性比較小,如果沒有其他嚴重後果,壹般情況下,退賠後可以取保候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罪騙取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