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標準將於2006年7月1日正式實施,主要用於規範電子電氣產品的材料和工藝標準,使其更有利於人類健康和環境保護。
本標準旨在消除電子電氣產品中鉛、汞、鎘、六價鉻、多溴聯苯、多溴聯苯醚六種物質,強調鉛含量不得超過0.1%。所涉及的鉛的主要來源如下。
歐盟ROHS和WEEE指令的基本內容:
2003年2月3日,13,歐洲議會和歐盟委員會發布了關於限制在電子電氣設備中使用某些有害物質的WEEE指令和RoHS指令。
RoHS指令和WEEE指令規定了十大類102種產品,前七種產品是我國主要的出口電氣產品。
包括大型家用電器、小型家用電器、信息和通信設備、消費品、照明設備、電氣和電子工具、玩具、休閑和運動設備、醫療器械(植入或感染產品除外)、監測和控制儀器、自動售貨機。
RoHS指令限制使用以下六種有害物質:
1汞(水銀)使用這種物質的例子:恒溫器、傳感器、開關和繼電器、燈泡。
使用這種物質的鉛的例子:焊料、玻璃、PVC穩定劑。
3使用這種物質的鎘的例子:開關、彈簧、連接器、外殼和印刷電路板、觸點和電池。
4使用這種物質的鉻(六價)的例子:帶有腐蝕性塗層的金屬。
使用這種物質的多溴聯苯的5個例子:阻燃劑、PCB、連接器、塑料外殼。
6 PBDE使用這種物質的例子:阻燃劑、PCB、連接器、塑料外殼。
擴展數據:
REACH註冊方法的選擇
REACH指令意味著在歐盟範圍內年產量或進口量超過1噸的物質必須註冊。因此,從中國出口到歐盟的物質必須通過以下方式進行註冊:
第壹,在歐盟設立分公司(這種方式極其昂貴)
第二,委托歐盟範圍內的法人或自然人註冊REACH(費用也很高)。
3.委托國內代理機構註冊REACH,在國外有分支機構。
綜合考慮以上三種情況,第壹種成本最高,涉及環節最多。大部分企業做不到。第二種是委托國外代理商,優勢是國外代理商技術實力強,容易獲取歐盟下遊市場信息。第三種委托國內代理的優勢是:成本相對較低,容易獲得國內上遊化工企業的產品信息,容易解決知識產權和代理事務的糾紛。
企業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進行選擇。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REACH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