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符合法律援助條件,需要申請法律援助的,可以向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提出申請。申請時,應當提交符合法律援助情形的文件。法律援助機構負責受理和審查法律援助申請,向符合條件的公民提供法律和司法援助。申請人的情況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決定及時提供法律援助;不符合條件的,應當書面告知申請人理由。申請法律援助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並填寫申請表;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由法律援助機構工作人員或者轉發申請的相關機構工作人員做書面記錄。
法律援助的資格:
1,申請人家庭經濟狀況符合當地法律援助經濟困難標準;
2.申請人涉及的案件屬於刑事辯護、民事訴訟等法律援助範圍;
3.申請人提交了法律援助所需的相關證明材料,如身份證明、經濟狀況證明等;
4.申請人沒有其他途徑獲得法律服務,如無力支付律師費;
5.申請人的案件有壹定的社會影響或者對申請人本人有重大意義。
綜上所述,當事人可以向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申請法律援助,並提交合格的文件。法律援助機構負責接受和審查申請,並向符合條件的公民提供援助。申請應采用書面形式,並填寫申請表。如有困難,可口頭申請,由工作人員記錄。申請人符合條件的,應當及時決定提供法律援助;不符合條件的,應當書面告知。
法律依據:
法律援助條例
第十條
公民有下列事項而沒有委托代理人或者辯護人的,可以申請法律援助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辯護:
(壹)依法請求國家賠償;
(二)請求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請求撫恤金、救濟金的;
(四)請求支付贍養費、扶養費、撫養費的;
(五)請求支付勞動報酬;
(六)主張因見義勇為行為產生的民事權益;
(七)犯罪嫌疑人經偵查機關首次詢問或者自被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未聘請律師的;
(八)公訴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托訴訟代理人的;
(九)自訴案件自人民法院受理以來,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因經濟困難沒有委托訴訟代理人的;
(十)公訴人出庭公訴的案件,被告人因經濟困難或者其他原因沒有委托辯護人,人民法院為被告人指定辯護人的,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提供法律援助;
(十壹)被告人是盲、聾、啞或者未成年人而沒有委托辯護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處死刑而沒有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為被告人指定辯護人時,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提供法律援助,不審查被告人的經濟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