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法對鑒定行為有壹些法律規定。當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實的專門性問題向人民法院申請鑒定。當事人申請鑒定的,由雙方協商確定合格的鑒定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當事人不申請鑒定,人民法院認為需要對專門性問題進行鑒定的,應當委托有資質的鑒定人進行鑒定。
:如何申請司法鑒定?
受害方申請司法鑒定應該是這樣的:1,提供蓋有辦案機關公章的申請書;2、提供縣級以上治療機構出具的診斷證明、檢查結果等報告;3.受害人接受治療的治療醫院出具的手術病歷、檢查記錄等相關材料;4.被評估者應當親自接受檢查;5.支付司法鑒定的相關費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七十六條* * *當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實的專門性問題向人民法院申請鑒定。當事人申請鑒定的,由雙方協商確定合格的鑒定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當事人不申請鑒定,人民法院認為需要對專門性問題進行鑒定的,應當委托有資質的鑒定人進行鑒定。第七十七條鑒定人有權了解鑒定所需的案件材料,必要時可以詢問當事人和證人。鑒定人應當提出書面鑒定意見,並在鑒定書上簽名或者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