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實踐層面,我國基本實現了法律運行的常態化,法律和制度的權威逐步確立。總的來說,像“文革”這種無政府狀態,有法可依,公然踐踏憲法和法律,破壞法律權威,無法無天,基本上是被禁止和杜絕的。各級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在保障公民民主權利、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民事權利和經濟權利、依法打擊犯罪、維護社會穩定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實現國家長治久安,極為重要。法律權威是國家治理的堅實基礎和關鍵。
實現人民意誌、維護人民利益、保障人民權利的基本途徑。中國的法律保護和實現人民的根本利益。從本質上說,尊重和維護法律權威是尊重和保障人民根本利益和其他合法權益,也是尊重和保障人權的具體實踐。
擴展數據:
公民守法、用法和保護法律的意識增強,逐步學會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應對各種違法犯罪行為。執法監督得到加強,司法執法水平逐步提高,冤假錯案逐步減少;正確區分和處理兩種不同性質的矛盾,嚴格遵循法律程序懲治違法犯罪行為,保障人權。
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特殊的階級鬥爭被嚴格控制在法制範圍內,維護了政治穩定的大局和團結統壹的建設環境,從而保證了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順利進行。社會主義法律和相關制度正逐步顯示出巨大的力量和崇高的權威。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法律權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