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工商戶是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經依法核準登記,從事工商經營的自然人。
個體工商戶是個體工商經濟的法律表現,具有以下特征:
1.個體工商戶是從事工商經營的自然人或家庭。以個人或家庭為單位從事工商經營的自然人,均為個體工商戶。根據法律的相關政策,可以申請個體工商戶的主要是城鎮無業青年、社會閑散人員和農村村民。國家機關幹部和企事業單位職工不能申請從事個體工商業經營。
2.自然人從事個體工商業經營,必須依法經過核準登記。個體工商戶的登記機關是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個體工商戶經核準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後,方可開業。個體工商戶轉業、合並、變更登記事項或歇業時,也應辦理登記手續。
3.個體工商戶只能經營法律和政策允許個體經營的行業。
(二)個體工商戶的法律地位
在依法核準登記的範圍內,個體工商戶在個體工商戶經營中享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個體工商戶的合法經營活動受法律保護,個體工商戶對其經營資產和合法收入享有所有權。個體工商戶可以在銀行開戶,向銀行申請貸款,有權申請商標專用權,有權簽訂勞動合同,有權雇請幫手,帶徒弟,享有姓名權和印鑒權。
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個體工商戶必須遵守國家法律,照章納稅,服從工商行政管理。從事非法經營的個體工商戶必須承擔民事責任和其他法律責任。
(3)個體工商戶的財產責任
《民法通則》第二十九條規定,個體工商戶的債務,由個人經營的,以個人財產承擔;家族企業,擁有家族財產。即以個人名義申請登記的個體工商戶,個人經營且利潤也屬於個人的,個人對債務承擔責任;家庭投資同壹財產,或者收入的主要部分為家庭成員消費的,債務以家庭財產清償;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壹方從事個體工商經營,其收入歸夫妻雙方所有的,其債務由夫妻雙方清償。所有家庭成員* * *共同出資* * *共同經營的,其債務以家庭* * *財產清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