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法治意義上的法律行為是指法律不禁止的壹切行為。其實是法律寬容的行為,不追究。正所謂“法無禁止即允許”,“無明文規定即不處罰”已經上升為壹項法治原則,是刑法中的“罪刑法定”。從這個意義上說,只要不違法,就是合法的。廣義的法律行為包括狹義的法律行為和非法律行為(中性行為)。從法治角度區分合法行為和非法行為的意義在於:最大限度地保護民主和自由,防止專制,防止政府濫用權力。就政府權力而言,法治原則意味著“凡法律不允許的,壹律禁止”。
狹義的法律行為
即法律調整意義上的法律行為,是指主體在自己的意誌下實施的,符合法律規範,對社會有益或至少無害,因而受到法律保護的行為。法理學上的法律行為壹般指狹義的法律行為。
違法是指違反現行法律,對社會造成壹定危害,並有過錯的行為。違法行為根據情節輕重分為壹般違法行為和嚴重違法行為(即犯罪行為)。根據其違反的法律,可以分為行政違法、民事違法、刑事違法和違憲行為。
違法性的概念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違法是指壹切違反現行法律的行為,包括壹般的違法行為和犯罪行為。狹義的違法是指嚴重違反法律但不構成犯罪的行為。我們在這裏討論的是廣義的非法性。
違法與犯罪的聯系是犯罪壹定是違法的,違法不壹定是犯罪。不同的是,犯罪的社會危害程度比違法行為更嚴重。大多數犯罪行為承擔刑事責任,違法行為承擔行政或民事責任。
違法行為和其他行為是有區別的。首先,違法行為不同於不道德行為。許多非法行為既是犯罪也是不道德的。然而,並不是所有的違法行為都是不道德的。同樣,壹些不道德的行為也不構成違法行為。其次,違法行為不同於法律上無效的行為。當然,壹個違法行為不可能產生行為人實施違法行為時所希望的有效結果。但不能認為所有法律上無效的行為都是違法的。有些法律上無效的行為雖然沒有法律效力,但不構成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