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學立法是前提。
“世間若立良法,則天下有治;壹國立良法,則壹國治。”良法善治是政府經濟職能的制度安排和權威表達,具有穩定性和可預見性,是企業投資和發展業務的主要參考和決策依據。
2.嚴格執法是關鍵。
執法是行政機關的基本職能,也是與投資者最直接、最密切的職能。可以說,沒有嚴格的執法,就沒有法治政府,沒有壹流的營商環境。執法越嚴,執法越嚴,對招商引資就越重要。各級政府既要做法律沒有授權的事,也要做法律要求的事。
3.正義是保證。
司法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後壹道防線,也是依法平等保護各類市場主體財產權和合法權益的最後壹道防線。通過公平正義有效保護各種所有制經濟組織和公民的財產權,增強人民群眾財產財富安全感,是優化營商環境的應有之義。司法機關必須平等公正地保護各類投資者的合法權益,讓各類市場主體切實感受到公平正義就在身邊。
4.守法是基礎。
只有營造全民守法的氛圍,才能讓守法的企業不吃虧,才能讓創業者安心經營,放心投資,專心創業。壹方面,政府應帶頭尊重守法用法,進壹步深化簡政放權改革,加強監管,改善服務,給予投資者平等的法律保護。另壹方面,投資者要相信法律,養成遇事找法律、依法辦事、依靠法律解決問題的行為習慣,在法律範圍內通過正當有序的競爭獲利,推動構建“親”“廉”的新型政商關系。
商業環境的重要性
良好的商業環境具有“蕭條效應”。地區之間的發展差距表面上看是經濟數據的差距,企業數量和質量的差距,但實際上更多的是營商環境的差距。良好的營商環境有利於吸引資本、技術、人才等各種發展要素的流入和聚集,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
良好的營商環境具有“連鎖效應”。良好的營商環境可以激發各類市場活力,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良好的營商環境、清晰的政府與市場邊界、有效的市場機制、恰當的規範監管、規範的程序,可以有效降低市場主體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提高市場準入便利化水平,使區域內市場主體留得住、發展得好。良好的營商環境和高度的法治水平,可以為企業提供公平、穩定、可預期的重要保障。
以上內容參考全國人大-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