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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安全法》有幾章幾條?

生物安全法實施時間

2020年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物安全法?2008年6月5438+10月65438+7月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2008年4月65438+5月265438日正式實施。

《生物安全法》第十章、第八十八條聚焦生物安全領域主要風險,完善生物安全風險防控體制機制,著力提升國家生物安全治理能力。

生物安全法的立法意義

為維護國家安全,防範和應對生物安全風險,保障人民生命健康,保護生物資源和生態環境,促進生物技術健康發展,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同體,實現人與自然和諧相處。

生物安全定義

生物安全是指國家能夠有效防範和應對危險生物因素及相關因素的威脅,生物技術能夠穩定健康發展,人民生命健康和生態系統相對處於無危險、無威脅狀態,生物領域具有維護國家安全和可持續發展的能力。

生物安全包括範圍

◆重大新發傳染病和動植物疫情防控。

◆生物技術研究、開發和應用

◆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的生物安全管理

◆人類遺傳資源和生物資源的安全管理

◆防止外來物種入侵,保護生物多樣性。

◆應對微生物耐藥性

◆防禦生物恐怖襲擊和生物武器威脅。

◆其他與生物安全相關的活動。

生物安全的重要性和原則

◆生物安全是國家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

◆維護生物安全,要落實總體國家安全觀,統籌發展和安全。堅持以人為本、風險防範、分類管理、協調配合的原則。

◆堅持中國* * *產黨對國家生物安全工作的領導,建立健全國家生物安全領導體系,加強國家生物安全風險防控和治理體系建設,提高國家生物安全治理能力。

加強對危害生物安全行為的舉報和對生物安全突出貢獻的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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