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前454年,羅馬元老院被迫承認公民大會制定法典的決議,成立了10成員(十人立法委員會),並派人到希臘考察法制。到公元前4565,438+0年,制定了十個法表,次年又增加了兩個法表。這就是著名的十二銅表法。因為每塊表都是用青銅制成的,所以習慣上稱之為“十二銅表法”。
這些法律條款得到了仙都議會(百人議會)的批準,並在羅馬廣場公布。這是古羅馬第壹部成文法典。公元前390年,高盧人入侵羅馬,青銅表全部毀於戰火,原文丟失。我們只能從其他古代作品中看到輪廓。
十二銅表法的內容是:傳喚、審判、索賠、家族父權、繼承和監護、所有權和占有權、房屋和土地、私犯、公法、宗教法、前五表的補充、後五表的補充。《十二銅表法》頒布後,成為* * * *時期羅馬法的主要淵源。
《十二銅表法》內容廣泛,包括民法、刑法和訴訟程序,基本上是習慣法的匯編。
法律條文反映了羅馬奴隸所有制社會的早期狀況。明文規定維護私有制和奴隸主貴族的權益,保護私有財產,嚴懲破壞私權者。《債務法》規定,債權人可以扣留不按時還債的債務人,甚至可以將他們賣為奴隸或處決。家庭法賦予父母對家庭成員的絕對權力,可以將孩子賣為奴隸。法典禁止貴族和平民通婚。繼承法既實行意誌自由,又規定財產在氏族內部繼承;處罰方式不僅采用罰金,還保留了同形報復。這說明當時社會上還有氏族制度的殘余。《十二銅表法》對貴族濫用權力做出了壹些限制,貴族不能再根據法律隨意解釋法律,這是後來羅馬法的起源,對中世紀和近代歐洲法律產生了重要影響。它為當時羅馬的量刑定罪提供了書面依據,在壹定程度上遏制了貴族對法律的曲解和濫用。十二銅表法是歐洲法理學的起源。
十二銅表法仍然是以舊習慣法為基礎的,它仍然保護貴族奴隸主的利益。但它規定了奴隸主的私有制、家長制、繼承、債務、刑法和訴訟程序,限制了貴族法官隨意解釋法律的權力。十二銅表法反映了羅馬奴隸制的發展和奴隸主階級國家的形成過程。
《十二銅表法》是羅馬第壹部成文法律,限制了貴族的特權,打破了他們對法律的壟斷,在壹定程度上保護了平民的利益,是平民的勝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