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十章附則第九十九條規定,根據食品安全的定義,食品安全是“食品中有毒有害物質影響人體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
食品安全的三個層次:
[美]壹樓;[英]二樓
食物的數量是安全的,即壹個國家或地區能夠生產出民族基本生存所需的膳食需求。人們被要求能夠買得起生存和生活所需的基本食物。
二樓
食品質量與安全:指為滿足和保障人們在營養和衛生方面的健康需求而提供的食品。食品質量安全涉及食品汙染、是否有毒、添加劑是否違規超標、標簽是否規範等。,需要在食品被汙染前采取措施,防止食品汙染和重大危害因素。
第三層
可持續的食品安全:這就要求食品的獲取需要從發展的角度關註生態環境的良好保護和資源的可持續利用。
擴展數據
食品安全預防措施
壹是關註經營者是否有營業執照,其主體資格是否合法。
二、註意看食品包裝標簽是否齊全,註意食品包裝是否標明產品名稱、配料表、凈含量、廠名、地址、電話、生產日期、保質期、產品標準號等。
第三,註意食品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註意食品是否超過保質期。
第四,看產品標簽,註意區分認證標誌。
5.看食物的顏色,不要被過於鮮艷漂亮的食物所迷惑。
六、看散裝食品經營者的健康狀況,註意是否有健康證、健康證等相關證明,是否有防蠅防塵設施。
七、看食品價格,註意同類食品的市場價格對比,理性購買“打折”、“低價”、“促銷”食品。
八、購買肉制品、腌制品,最好去標準市場、“放心店”購買,謹慎購買遊客出售的食品(無固定經營場所,推車銷售)。
九、妥善保管購物憑證及相關依據,以便發生消費糾紛時提供維權依據。
十、不買不吃三無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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