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食品藥品環境調查大隊的調查範圍

食品藥品環境調查大隊的調查範圍

法律解析:公安局食品藥品環境犯罪偵查支隊主要負責偵查食品(含酒類)、煙草、藥品(含醫療器械、保健品)、化妝品、農產品、環境汙染類犯罪。

法律依據:公安部發布的《公安部關於刑事案件管轄分工的規定》七。食品藥品犯罪偵查局管轄的案件範圍(***33種)

(1)刑法分則第三章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中的下列情形:

第壹節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罪中的下列案件:

1.生產、銷售偽劣產品案(140)

2.生產銷售假藥案(141)

3.生產銷售劣藥案(142)

4.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案(143)

5.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案(第144條)

6.生產銷售不合格醫療器械案(第145條)

7.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產品案(146)

8.生產、銷售偽劣農藥、獸藥、化肥、種子案(147)

9.生產、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的化妝品案(148)

第七節侵犯知識產權犯罪中的下列情形:

10.假冒註冊商標案(213)

11.銷售假冒註冊商標商品案(214)

12.非法制造和銷售非法制造的註冊商標(第215條)

13.假冒專利案(第216條)

14.侵犯著作權案(第217條)

15.銷售侵權復制品案(第218條)

16.侵犯商業秘密案(第219條)

(2)刑法分則第六章擾亂社會管理秩序罪中的下列情形:

第五節下列情形以危害公共健康罪論處:

17.傳染病菌株和病毒的傳播(第331條)

18.擾亂動植物防疫的案件(第337條)

第六節破壞保護環境資源罪中的下列情形:

19.環境汙染案件(第338條)

20 .非法處置進口固體廢物(第339條,1款)

21.未經授權進口固體廢物(第339條第2款)

22 .非法捕撈水產品案(第340條)

23 .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第341條,第1款)

24.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和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制品(第341條,第1款)

25起非法狩獵案(第341條,第2款)

26 .非法占用農用地案(第342條)

27.非法采礦案(第343條,第1款)

28.破壞性采礦案件(第343條第2款)

29 .盜伐、毀壞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第344條)

30.非法收購、運輸、加工、銷售國家重點保護植物和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產品的(第344條)

31.非法砍伐樹木(第345條,第1款)

32 .毀林案件(第345條第2款)

33 .非法收購、運輸盜伐、濫伐林木案(第345條第3款)

  • 上一篇:北京市順義區勞動局的電話是多少?
  • 下一篇:在什麽情況下可以發出搜查令?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