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說明: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事業單位應當根據不同崗位的要求,編制工作人員培訓計劃,對工作人員進行分類培訓。工作人員應當根據所在單位的要求,參加崗前培訓、在崗培訓、轉崗培訓和專項培訓,以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務。?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培訓規定:
事業單位應當根據聘用合同約定的崗位職責和工作任務,對工作人員進行綜合考核,重點考核工作績效。評估應當聽取委托人的意見和評論。
考核分為平時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年度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次,聘用考核結果分為合格和不合格等次。考核結果作為調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和工資、續簽聘用合同的依據。
事業單位應當根據不同崗位的要求,編制員工培訓計劃,對員工進行分類培訓。工作人員應當根據所在單位的要求,參加崗前培訓、在崗培訓、轉崗培訓和專項培訓,以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務。培訓經費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支付。
公共機構的特點:
1.提供公共服務:
事業單位的職能實際上是提供公共產品,這是事業單位產生和存在的基本條件。科學、教育、文化和衛生領域的機構是確保國家正常政治、經濟和文化生活的社會服務支持系統。
2.屬於非公共機構的:
事業單位從事的事業大多是政府職能衍生出來的具體事務,但不屬於公共* *行政職權,不具有公共* *行政權力。領導與被領導的同類機構之間不能有隸屬關系,對行政區劃內的其他部門或個人不具有行政管理職能。
它只能利用自身的專業知識和技術向社會提供教育、文化、醫療、衛生等服務,而專業服務是事業單位的基本社會職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