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恐嚇幹擾了正常生活,或者威脅到人身自由或人身安全,應先向公安局報案。恐嚇是通過損害他人的權益或公共利益來威脅他人,使他人感到恐懼和恐慌。威脅、恐嚇的,經查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威脅他人的刑期如下:
1.威脅他人是違法的。首先,妳將受到治安管理處罰。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2.公安機關認定符合定罪標準的,將立案偵查,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我國刑法沒有規定威脅恐嚇罪,威脅恐嚇他人的以尋釁滋事罪定罪量刑。《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規定,實施尋釁滋事、破壞社會秩序行為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綜上所述,如果威脅到人身安全,影響正常生活,被恐嚇的當事人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公安部門將視情節輕重予以立案。情節輕微的,將被拘留或者罰款。情節較為嚴重的,將受到相應刑法的處理。根據恐嚇的程度,有兩種處理威脅的方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壹)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開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證人及其近親屬的;
(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幹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