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必須符合相關法律的規定,即化妝品必須有生產批號和生產日期,標簽和標識必須真實,不得假冒偽劣,否則視為非法產品;
2.必須是正規渠道購買的正品,而不是樣品、樣品、樣品等非正規產品。
銷售化妝品所需的文件:
1,營業執照,取得所售護膚品的代理權,向工商局核發營業執照,註明詳細經營範圍:化妝品、護膚品銷售。填表就可以辦理個體營業執照,房屋店鋪合同,身份證等資料。
2、衛生許可證,申請人憑身份證、房屋產權證或租賃合同到當地衛生行政部門辦理;
3、消防說明,根據劃定,店鋪開業前需要向消防部門申請消防,裝修時需要向所在轄區申請;
4、健康證明,從事餐飲、化妝品、兒童保健、醫療保健等職業需要辦理的,為當地防疫站或具有健康檢查資質的醫療衛生機構;
5、稅務登記,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持營業執照復印件和經營者身份證復印件向當地稅務局申請辦理當地稅務登記證號。
綜上所述,出售非賣品的化妝品樣品是合法的,但必須合法合規,否則視為非法產品。
法律依據:
《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第三十五條
化妝品的最小銷售單位要有標簽。標簽應當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強制性國家標準,內容應當真實、完整、準確。
進口化妝品可以直接貼中文標簽,也可以貼中文標簽;貼有中文標簽的,中文標簽內容應當與原標簽內容壹致。
第三十六條
化妝品標簽應當標註以下內容:
(壹)產品名稱、特殊化妝品註冊證號;
(二)註冊人、備案人和受委托生產企業的名稱和地址;
(三)化妝品生產許可證編號;
(四)產品執行的標準編號;
(5)所有組件;
(6)凈含量;
(七)使用期限、使用方法和必要的安全警示;
(八)法律、行政法規和強制性國家標準規定應當標註的其他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