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稅收應急管理原則是指稅務機關采取壹系列應急管理措施,保證稅收正常征管的原則。
壹、預防為主,防患於未然。
稅務機關要加強預防和預警,及時發現和解決可能引發突發事件的問題,防止突發事件的發生。包括建立健全稅務風險管理體系,完善內部控制機制,加強風險監控和評估。
二是快速反應和有效處置
發生突發事件時,稅務機關應當快速反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工作,防止事態擴大和蔓延。包括建立應急機制,明確應急處理程序和職責分工,加強應急物資儲備和人員培訓。
第三,公開透明,及時發布
稅務機關在處置突發事件過程中,應當及時公開信息,向社會發布相關信息,加強輿論引導和輿情應對。包括建立新聞發言人制度,加強與媒體的溝通協調,及時發布權威信息。
第四,依法依規,保護權益
稅務機關在采取應急管理措施時,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包括依法采取稅收保全措施和強制執行措施,保障納稅人陳述申辯和聽證的權利。
總而言之:
稅收應急管理原則是確保稅收正常征管的重要保障措施,包括預防為主、快速反應、公開透明、依法合規。稅務機關應當建立健全應急管理制度和機制,加強預防和預警,提高應急處理能力,確保突發事件發生時快速反應和有效處置。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稅務機關依照本法規定采取稅收保全措施和執行措施,必須遵守本法和其他有關法律的規定,不得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權益。稅務機關采取稅收保全措施和強制執行措施,必須經縣級以上稅務局(分局)局長批準。
因此,稅收應急管理的原則是在遵守法律法規的前提下進行的,稅務機關必須遵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以保證應急管理措施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