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違法行為可以分為違憲行為、民事違法行為、行政違法行為、經濟違法行為和刑事違法行為五種,相應地,法律責任也可以分為違憲責任、民事責任、行政責任、經濟責任和刑事責任五種。
上述法律責任的認定和確定必須基於以下原則:
法定責任原則。
法律責任必須在法律中有明確具體的規定。當違法行為發生時,必須按照法律事先規定的性質、範圍、程度、期限和方式追究行為人的責任,並設立新的強制性義務,使其承擔制裁的法律後果。任何履行或適用責任的主體都無權履行和追究法律規定之外的責任,任何責任主體都有權拒絕承擔法律規定的責任,這是責任法定原則的基本含義和要求。法定責任原則是對任意責任原則的否定。同時,就其邏輯必然性而言,法定責任原則也反對法律的類推適用和比照適用。
自我負責的原則。
對違法者的非法行為以及任何實施非法行為的人都要承擔法律責任。必須承擔法律責任,必須獨立承擔責任。與違法行為人有血緣關系但沒有違法事實的,國家機關不予追究責任。
違法行為與法律責任相適應的原則。
法律責任的性質、類型和嚴重程度應與非法行為及其有害後果的性質和狀態相適應。具體來說,就是追究的責任,不追究的責任;輕責輕查,重責重查;同壹行為應當追究同壹責任;幾種違法行為應同時追究其責任。
平等責任原則。
根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律精神,在確認追究法律責任時,應當不分種族、民族、性別、職業、社會背景、財產狀況等平等追究責任主體。,決不允許任何組織和個人享有逃避法律責任的特權,決不允許同罪不同罰、不同處理的特權滋長。
註重教育原則。
在法律責任體系中,刑事責任明顯是懲罰性的,但民事責任多是補救性和補償性的。追究責任是指責任主體在生命、財產、資格和其他利益上的損失和貢獻,但對於除生命刑以外的各種形式的責任。懲罰不是最終目的,懲罰只是手段;其主要目的是通過讓責任主體承擔利益損失所帶來的痛苦,喚醒責任主體的善意和守法意識,教育其依法辦事,正確行使權利,忠實履行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