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私家車年審多久進行壹次?
1.私家車的年審如下:
(1)車齡6年以上不滿10年的汽車,每2年檢驗壹次,第6年、第8年在檢測線檢驗車輛;
(2)車齡超過10的私家車,仍執行原檢驗周期,即10至15,每年1次;
(3)15年以上的汽車每半年1次,6年內自用7座以下新車無需年檢。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條
登記後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應當按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根據車輛用途、載客載貨數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況,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提供機動車行駛證和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單的,應當由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進行檢驗,任何單位不得附加其他條件。對符合機動車安全國家技術標準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發放檢驗合格標誌。
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社會化。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制定。
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實行社會化的,任何單位不得要求機動車到指定地點進行檢驗。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和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不得要求機動車到指定的場所維修、保養。
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收取機動車檢驗費用,應當嚴格執行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批準的收費標準。
二、私家車高速超載怎麽處罰?
私家車高速超載的罰則如下:
1,高速公路私家車超載1人,壹次記6分;
2、駕駛載客汽車超過核定人數20%的,記12分;
3、駕駛營運客車超過核定人數不足20%,或者駕駛其他客車載客超過核定人數20%的,記6分;
4.駕駛公共汽車、校車以外的載客汽車載客人數超過核定人數不足20%的,壹次記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