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之所以能成為世界上最安全的國家,除了人民警察的貢獻和從小受的教育,還有死刑制度。因為犯罪成本太高,丟了性命。這就導致了很多人在犯罪的時候會考慮相應的後果。
當然,中國也對死刑的量刑持謹慎態度。2007年,死刑案件的全部核準權由最高人民法院統壹行使,這也使得這壹刑罰更加公正和審慎。那麽被判死刑的人會有什麽樣的心理特征呢?
壹般來說,罪犯被判死刑後不會立即執行,很大壹部分會緩期兩年執行。即使沒有緩刑,罪犯也可以上訴二審。即使沒有上訴,判處的死刑也要經省高級人民法院復核,報最高人民法院核準。所以從被判死刑到具體執行有壹定的時間差。
其實對於罪犯來說,他們在這個時間差裏已經基本完成了心理建設。壹般來說,罪犯有三種常見的心理狀態。
第壹種是在得知自己被判死刑後不會接受結果,想盡壹切可能改變結果。比如這是不服判決上訴的類型,也是緩刑期間爭取立功的類型。但是當他們知道結果無力改變的時候,他們慢慢接受了這個結果,反而變得冷靜,開始反思自己。
這些人會開始道歉,覺得自己辜負了家人,所以會懺悔。實施前還會提出壹些簡單的要求,比如男囚犯吸煙,女囚犯會打扮自己。最後,就是冷靜等待,面對最後的結果。
第二個很淡定,沒有對死刑的恐懼。壹般來說,這類人的心理素質非常強。其實他們早就對自己的結果有心理預期,在犯心理罪之前就想到了自己最後的回報。復旦投毒案2013的林浩就屬於這種類型。
第三種屬於壹直害怕的類型。他們害怕死亡,拒絕接受審判結果。所以他們會有壹些過激的行為,比如摔東西發泄情緒,哭鬧。更有甚者,他們在執行拍攝時可能會做出壹些過激的行為。題主說有可能在中槍的時候出現,因為無法控制情緒,努力抗爭,可能出現在這種人身上。
但是想反抗和能反抗是兩回事。執行死刑有壹套嚴格的程序,被執行人可能有的心理和行為都在考慮範圍之內。所以我們會看到,被槍決的犯人會被行刑繩捆得緊緊的,完全不能動彈。此外,還有兩個法警會護送並抓住被執行人的手臂。所以即使有人想反抗,也是不可能的。
另壹方面,如果被執行人要反抗,那就是自討苦吃。如果執行死刑的時候壹槍沒解決,那麽後面要補槍。如果被執行人自己反抗,要打好幾槍才能結束,那他就要承受更多的痛苦,還不如壹槍解決。
法律是禁止的,犯罪的代價是沈重的。只有做壹個守法的公民,才能真正過上更好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