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的後果是:(1)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2)債權人喪失勝訴的權利。債權人到法院,如果法院認為無正當理由超過期限,就不能判決債權人勝訴。(3)訴訟時效屆滿後,債務人自願履行的,債務的履行有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九十二條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義務人可以提出不履行的抗辯。訴訟時效期間屆滿後,債務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為由抗辯;債務人自願履行的,不得請求返還。民間借貸的訴訟時效不從借款之日起計算。有約定還款日的,從約定的最終還款日起計算;沒有約定還款日期的,自債權人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的寬限期屆滿時起計算。但是,債權人第壹次主張權利時,債務人明確表示不履行義務的,訴訟時效從債務人明確表示不履行義務之日起計算。雙方達成還款協議的,訴訟時效從還款協議約定的最終還款人起三年。《民法典》(自2021 1起施行)第壹百八十八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從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和債務人知道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但是,自權利被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特殊情況下,人民法院根據權利人的申請,可以決定延期。補救措施是取得相關證據,證明之前存在導致訴訟時效中斷的事實,且中斷前後間隔未超過3年,即仍在訴訟時效期間內。具體方法如下:(1)要求債務人重新出具之前曾經要過錢的證明。該證明不壹定必須由債務單位的法定代表人出具,也不需要其簽字認可。只要是與債務人有關聯的,如原單位負責人、財務負責人、總會計師或原企業經理、個體工商戶成年家屬等。(2)尋找其他能夠證明訴訟時效以前中斷過且仍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書面材料。比如我們單位給上級或雙方相關單位的文件中,已經提到要索要相關欠款,或者債務人在與我們單位的函電中承認了債務。只要這些書面材料間隔不超過3年,已經超過訴訟時效的債權也可以“起死回生”。根據上述解釋,訴訟時效是權利保護期間。如果超過這壹期限,權利能否得到保護就變得不確定了。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92條
如果訴訟時效屆滿,債務人可以提出不履行的抗辯。
訴訟時效期間屆滿後,債務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為由抗辯;
債務人自願履行的,不得請求返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88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從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和債務人知道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但是,自權利被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特殊情況下,人民法院根據權利人的申請,可以決定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