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時效是指權利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的期限。在此期間,權利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獲得司法保護。如果在訴訟時效期間不起訴,該權利將失去司法保護。但是,在某些特定情況下,訴訟時效會中止或中斷。所謂訴訟時效中止,是指在特定情況下,訴訟時效的運行暫時中止,直至中止原因消失之日,也就是說,訴訟時效暫時中止,時間不計算。比如住院期間,訴訟時效中止。訴訟時效中斷是指原正在計算的訴訟時效因某些特殊情況而中斷,重新計算訴訟時效。比如,當事人向法院申請調解、仲裁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訴訟時效中斷。需要了解的是,訴訟時效的中止和中斷在不同的法律規定中是不同的,需要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來判斷具體情況。
如何判斷訴訟時效中止還是中斷?判斷某壹特定訴訟時效是否中止或中斷,需要看相關法律規定,明確不同情況下的規定,做出判斷。如果不確定如何判斷,可以咨詢專業律師或法律顧問。
訴訟時效的中止和中斷是壹項重要的法律制度,它可以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特別是在壹些特殊情況下,使當事人有更充分的時間進行訴訟。但具體情況需要參照不同的法律規定進行判斷,在法定期限內提交起訴,避免因逾期而失去司法保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四十九條* * *當事人因疾病或者其他正當理由不能出庭的,經人民法院批準,訴訟時效期間可以延長;法定訴訟時效已開始計算,但當事人被刑事拘留、教育、強制隔離戒毒或者參加軍事訓練時,訴訟時效中止。法律規定中止或者中斷的其他情形,適用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