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般來說,損壞護欄是賠償和罰款,如果造成嚴重後果,還要承擔刑事責任。擅自拆除交通障礙物,將構成破壞交通設施罪,從重處罰200-2000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故意損壞、移動、塗改交通設施,造成危害後果,不構成犯罪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道路交通安全設施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包括:信號燈、交通標誌、路面標線、護欄、隔離護欄、照明設備、誘導視線標誌、防眩光設施等。交通安全設施在保障交通安全和降低潛在事故程度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對於交通安全設施,法律也給予了壹定的保護。
擅自拆除護欄違反了不得損壞、移動、塗改交通設施的規定,具體如下:
1.擅自拆除交通障礙物將構成破壞交通設施罪,將受到行政處罰;
2.護欄的作用會讓駕駛員充分註意,提前警覺,在通過時引導駕駛員視線,做出正確操作;
3.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擅自拆除護欄會危及公眾安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處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破壞交通設施罪的認定標準如下:
1,客體要件,侵害的客體是交通安全,破壞的客體是使用中的與交通安全直接相關的交通設備;
2、客觀要素,客觀方面是利用各種方法破壞軌道、橋梁等。,足以使火車、汽車、電車、航海、飛機傾覆和毀壞的危險行為;
3、主要要件,主體是壹般主體,即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且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任何人;
4.主觀要件,主觀方面是故意。
綜上所述,破壞圍欄的壹般情況是賠償和罰款,造成嚴重後果的,還要承擔刑事責任。敲詐勒索或者任意損毀、侵占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條有下列行為之壹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以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壹)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被暫扣的;
(二)機動車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
(三)發生交通事故後造成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四)機動車行駛時速超過百分之五十的;
(五)強迫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構成犯罪的;
(六)違反交通管制規定強行通行,不聽勸阻的;
(七)故意損壞、移動、改動交通設施,造成危害後果,尚不構成犯罪的;
(八)非法攔截、扣留機動車輛,不聽勸阻,造成交通嚴重堵塞或者較大財產損失的。
行為人有前款第(二)項、第(四)項情形之壹的,還可以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有第壹項、第三項、第五項至第八項情形之壹的,可以拘留不超過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