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最快最直接的方法就是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這是合法有效的途徑。壹、投訴1。投訴的法律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二條本條例適用於企業和個體工商戶(以下簡稱用人單位)的勞動保障監察。第九條任何組織和個人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舉報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勞動者認為用人單位侵犯其勞動保障合法權益的,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投訴。第十壹條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下列事項進行監督: (壹)用人單位制定的內部勞動保障規章制度;(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三)用人單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規定的情況;(四)用人單位遵守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規定的情況;(五)用人單位遵守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規定的情況;(六)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工資和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的情況;(七)用人單位參加各項社會保險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八)職業介紹機構、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和職業技能鑒定機構遵守國家有關職業介紹、職業技能培訓和職業技能鑒定的規定;(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保障監察事項。2投訴法律文書:勞動監察投訴投訴人:,性別,出生日期,身份證號:,地址,聯系電話:。被投訴人:(寫下被投訴單位/企業營業執照上的註冊名稱)地址:被投訴單位/企業的地址)法定代表人職務:聯系電話負責人:聯系電話:投訴事項(寫清楚投訴誰,投訴什麽,投訴的要求)。投訴應該清楚具體。1,2,3的形式投訴很多。事實和原因(寫明何時開始建立勞動關系,投訴事件發生的時間、過程和結果。如果投訴書中有支付工資的要求,應列出金額和計算方法。勞動監察大隊投訴人:MM DD YY。
法律依據:
《勞動法》第五十條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條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