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保人與保險人(通常是保險公司)訂立保險合同,並根據保險合同支付保險費的過程。投保人,又稱要保人,是與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並根據保險合同負有支付保險費義務的人。自然人和法人都可以成為投保人。成為被保險人的條件是: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對保險標的具有保險利益。
2.對於貿易合同,對於所有以到岸價成交的出口合同,賣方應及時向保險公司辦理保險手續,並在裝運前填寫保險申請表。出口商品的續保壹般是壹個壹個辦理。投保人應列明貨物名稱、保險金額、運輸路線、運輸工具、開航日期、保險範圍等。
3.投保人,又稱要保人,是與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並根據保險合同負有支付保險費義務的人。自然人和法人都可以成為投保人。成為被保險人的條件是: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對保險標的具有保險利益。
四。保險責任條款是指保險合同中約定的保險事故發生時,保險公司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責任的合同條款。每個保險產品都有特定的保障範圍,不可能涵蓋所有風險。弄清楚哪些事故或情況會發生,保險公司會承擔賠償責任並支付保險費,不僅可以有效避免日後可能出現的責任糾紛,也是妳選擇保險產品的重點。
五、免責條款是指保險公司根據法律規定或者保險合同約定,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比如重疾保險,投保前條款中提到的重疾,或者酗酒、故意犯罪、拒捕、故意自傷等導致被保險人患病,保險公司是不會賠付的。如果不了解免責條款,以為只要有損失保險公司就會賠償,就會產生誤解,很容易讓自己的利益遭受不必要的損失。
6.賠償處理條款這是壹個合同條款,說明發生保險事故後,如何處理賠償相關事宜。比如向保險公司申請賠償需要出具哪些證明和材料,保險公司提供的賠償範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