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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在談判中的作用

律師在談判中的作用如下:

1.協助客戶贏得合同起草權;壹般來說,誰有權起草合同,誰就掌握了合同事務的主動權。這表現在,起草人可以根據雙方協商的內容,考慮自己在合同中的表述,斟酌措辭,從而更好地考慮和保護自己的利益。顯然,有律師的壹方更有可能獲得起草合同的權利;

2.審核功能;為防範合同欺詐風險,合同糾紛律師在簽訂合同前對對方的主體資格、履約能力、信用狀況進行審查。此外,承包人的資質也是律師審查的內容,從而了解對方的法律身份和權限範圍,確保合同合法有效。對於標的金額較大的交易,合同糾紛律師還會去工商、稅務、銀行等單位調查對方的資信情況;

3.從合同內容上防範合同糾紛;在合同糾紛的法律實踐中,合同起草人往往為了方便而適用合同。導致合同名稱與合同內容不壹致,價格和付款方式不明確,用詞不嚴謹,雙方義務和違約責任不明確,合同條款不對等,合同爭議解決不明確,給後期合同履行和違約責任帶來諸多不利影響。合同糾紛律師,由於辦案經驗豐富,懂得從合同內容上規避糾紛,防止因內容界定不清給當事人造成損失。

法律顧問在合同談判中的作用非常重要。首先,他們可以提供法律意見和建議,幫助當事人理解合同條款的法律含義和影響,並幫助他們制定適當的談判策略。其次,他們可以參與合同談判,協助當事人談判和討論有爭議的條款。最後,他們可以為當事人起草合同,確保合同條款符合法律和當事人的意願,並協助當事人簽訂和履行合同。

綜上所述,法律顧問在合同談判中的作用非常重要。首先,他們可以提供法律意見和建議,幫助當事人理解合同條款的法律含義和影響,並幫助他們制定適當的談判策略。其次,他們可以參與合同談判,協助當事人談判和討論有爭議的條款。最後,他們可以為當事人起草合同,確保合同條款符合法律和當事人的意願,並協助當事人簽訂和履行合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四十四條

律師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務,應當遵守法律法規,負責維護國家法律尊嚴和社會正義,依法、獨立、公正、誠信履行職責。

第四十五條

律師在執業活動中擔任訴訟代理人、仲裁代理人、被申請人、被告人和法律顧問時,應當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但不得違反法律法規,不得為實現不正當利益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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