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唐朝的法律有哪些?

唐朝的法律有哪些?

1.軍事道德法則

唐高祖唐高祖平定長安時,制定了12條規矩,除了對殺人、搶劫、開小差、叛賊死亡加以控制外,其余都廢止了。唐朝建立後,53條新規則的制定,是唐朝立法的開始。很快,根據初唐社會的實際情況,以隋朝《開皇法》為基礎,制定了《武德法》,12條500條,頒布於武德七年。《武德法》的內容完全以《黃愷法》為藍本,除了編纂了五十三條新規則之外,沒有進行大的改動。

2.貞觀法律

李世民唐太宗統治時期,隨著國家統治基礎的穩固,開展了大量的立法活動。他即位後,命令戊己、方等人修改武律。時隔十年,貞觀十壹年完成《貞觀之法》,仍為12條500條,是唐代重要法典。《貞觀之法》對《武德之法》進行了重大修改,主要表現在:壹是縮小了處罰範圍,“立功者92條,流民者71條”,縮小了連坐執行的範圍。刪除了很多文章,擺脫苛刻,變得更重更輕;第二,增加壹個勞役流,即囚犯到達流放地後仍需做兩年苦役。當時,勞役被用作赦免死刑的壹種方式。從此役流成為壹個比流放刑重、比死刑輕的獨立刑種,被後世沿用;第三,確定了五刑十惡八建議、請、減、贖、類比、三復、五復的原則和制度。

3.《雍巴律疏》(《唐律·亦舒》)

唐代立法的高潮是在高宗李治年間,當時封建經濟經過30多年的恢復和發展,達到了全盛時期。唐高宗命孫昌戊己等人根據武律和貞觀二法,編纂了《永惠法》12章502條,於永惠二年頒布全國。為了明確永惠法的立法原則和實質,對該法進行了統壹的、逐字逐句的註釋,稱之為“審議”。經皇帝批準,於永輝四年頒布,附於法,與法具有同等效力。疏與法合稱為“永慧法疏”,後人稱之為“唐法疏議”。非正式討論的產生不僅對統壹適用法律、加強封建國家的統治發揮了重要作用,而且澄清了封建法律制度的許多理論原則和概念,極大地促進了封建法學的發展。

總結起來,唐代大規模的立法活動主要在武德、貞觀、永輝等幾個著名朝代。但到目前為止,除了唐六經和永惠律,其他都失傳了。《雍呂慧書》是目前中國封建時代保存最完整的封建法典。它的出現不是偶然的,而是中國封建社會發展到鼎盛時期的產物,是秦漢以來封建統治者立法和司法經驗的總結。其結構嚴謹、文字簡練、註釋準確、例證恰當,壹直被視為唐代以後歷代封建法典的典範,對中國及亞洲其他國家封建法律的發展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 上一篇:被治安行政處罰警告違法嗎?
  • 下一篇:偷和摘有什麽區別?法律定義是什麽?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