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政策:虛心可教,選賢任能;
政治制度:沿襲和完善隋代的三省六部制;
稅收制度:減少為人民服務的勞動天數,用實物交割代替服務;
法律方面:在隋法的基礎上,修訂了唐律。
啟示:國家政治的安定穩定是經濟發展的前提;得聖賢者昌,失聖賢者亡;要及時調整政策(制度創新);政府必須關心窮人的生活等等。?
情況:貞操法則。?
貞觀之治:
唐朝貞觀年間,在大臣方、杜如晦、等人的協助下,唐太宗以隋朝為鑒,勵精圖治,在政治、經濟、軍事、民族關系等方面實行了壹系列正確的措施,使國家政治清明,軍事發達,社會穩定,思想文化繁榮,國力不斷增強,民族關系緩和,中外友好往來日益增多。史稱“貞觀之治”。
漢武帝與唐太宗統壹政策之比較:
“貞觀之治”產生的歷史原因:
1,隋唐更替時期的戰爭,破壞生產,流離失所;戰後人少而人多,人們急於恢復生產,過安定的生活,這是貞節統治的重要原因。
2.唐太宗以隋朝的暴政為戒,調整執政方針,糾正前朝的弊端,認識到皇帝要勤政,大臣要清廉,政府要輕佻,發展生產。唐太宗是中國封建社會傑出的政治家。他善於用人,勇於任人唯賢,不斷調整自己的執政方針。他的個人作用也是形成“貞觀之治”局面的重要因素。
唐太宗的政策是:
1,政治上:
(1)創新隋朝三省六部制度,加強監察機構;
(2)註重法治,嚴格執法;
(3)註重任用人才,虛心受教。任命善於運籌帷幄的方、善於破大事的杜如晦為丞相,並稱“方某杜端”。
2.經濟上:
(1)無視稅收,勸農桑興修水利;
(2)避免鋪張浪費,保持簡單。唐太宗提倡節儉,禁止修建亭臺樓閣,禁止地方官員向稀世珍寶進貢。
3.文化上:完善科舉制度,興辦學校,重視教育,大力培養人才。